近年来,东川区公安局综合运用“五个结合”,大幅提升旅馆业管理实效,有力确保了全区旅店业治安管理秩序井然,未发生重大案(事)件。
一是“公管+自律”,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区公安局实行目标责任分解,细化治安大队、派出所、特行办公室、社区民警的管理职责任务,治安大队严格旅店业审批,认真审查营业资格,结合辖区实际,各派出所严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三定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督促指导作用,强化旅店业日常管理。并进一步明确规定旅馆业主、服务人员的经营责任义务,与全区122家旅馆业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落实经营责任,强化旅馆业内部管理制度,扎实做好信息采集上传,进一步提高旅馆业自律能力,着力保障旅馆业规范运行。严格落实谁经营、谁负责,谁过错、查处谁”的责任倒查制度,要求旅店业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前台登记管理信息采集工作,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适时进行业务培训,规范旅店业经营秩序。
二是“业主会+培训会”,着力解决意识能力问题。制定旅馆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培训常态机制,按照“治安大队督导、派出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模式,每月度、季度定期召开“旅馆业业主会”、“从业人员培训会”,通报各旅馆违法违规情况,重点抓好旅馆业从业人员信息录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等知识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通过“业主会+培训会”组合模式,2013年通过召开旅馆业、前台服务员大会6次,培训从业人员730余人,详细讲解法律法规、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宾馆旅店行业场所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违法犯罪的法制意识和自律性,治安管理信息数据上传率一直保持在全市前列。
三是“督查+整治”,着力解决违规违法问题。实行“指挥中心—治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层级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网上查询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旅店的实名登记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前台服务员做好入住旅客的验证登记、数据录入、实时传输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情况的旅馆,依法对业主进行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其当场整改,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主动跟踪,增加检查次数和频率,有针对性的进行“回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入住人员存在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或入住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未报告管辖派出所、包庇、容留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以来,主动会同工商、消防、卫生部门,联合对全区122家旅店业进行两次专项检查,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家,对不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信息的38家旅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四是“考核+奖惩”,着力解决措施保障问题。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纳入专职民警和派出所绩效考核范畴,及时督促社区民警扎实落实旅馆业管控措施。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对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抓逃的,及时给予奖励;对举报旅馆业违规经营,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通过严格考核与奖惩,切实增强公安机关、业主和公众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旅馆业管理水平。2013年,通过旅馆业实名登记预警,共协助破获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吸毒人员7名。
五是“宣传+防范”,着力解决防控漏洞问题。传统宣传与网络宣传共同发力,一是利用法制宣传、户政e网、旅馆业QQ群、QQ警民恳谈群等途径广泛向业主、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群众出行要随时携带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入住旅馆要自觉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切实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二是特行民警以“大走访”、“亲民、爱民”活动为契机,坚持每月开展入户走访,加大旅馆业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积极争取业主支持、配合,培养旅馆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自觉性和主动性,打造坚固的“思想防御网”。同时,在各旅馆前台和主要通道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等防范设备,切实加强旅店业“技防”建设,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打牢科技防范网。目前,全区122家旅馆业已安装400余个监控探头,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