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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法院八项措施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10 16:38:06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

  东川区法院采取八项措施着力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切实提高效率,最大限度的方便案件当事人。

  一是快速立案。开辟涉及民生案件立案绿色通道,保证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对于经济有困难的群众,申请后符合条件即可减、缓、免交诉讼费。

  二是快速审理。由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案件审理,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裁定先予执行。

  三是快速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开展调解工作,力促达到息诉服判、案结事了的效果。

  四是快速结案。将案件进行分类,加大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简单的小额诉讼案件审理,在20日内结案。

  五是加大巡回审理。坚持从群众出发,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式,并将法律宣传充分融入到巡回审判工作中,1至3月分别到东川区人民医院、东川铜都街道办事处石羊社区、腊利社区、红土地镇松毛堋村、拖布卡镇进行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是加大司法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对情况紧急影响生活生存的予以先予执行;对穷尽措施无法执行且符合有关救助条件的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至3共减、缓、免诉讼费4.4万余元。

  七是强化执行措施。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对涉及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查询银行存款、保全财产、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信息上网、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

  八是加强监督管理。院审务督查领导小组强化对涉及民生案件的监督力度,发现案件审执过程中,存在人为贻误、措施不力、工作失误等情形,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东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