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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 履职到位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05-05 17:39:06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

  昆明“3.01”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东川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充分认识到暴力恐怖事件对和谐社会的冲击和危害。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按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指导思想, 把解决矛盾纠纷背后的群众利益诉求作为己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在区委政法委统一指挥协调下,紧紧围绕“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区”的原则,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同主体、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建设开放东川、富强东川、美丽东川、文化东川、和谐东川作出了不懈努力。

  一、进一步强化矛盾排查预警机制

  强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调解与管理的双重职能,把重点放在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对各级调解分中心、各级调委会的指导管理上,主动、及时地介入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投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指导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区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积极和区维稳办协调,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整体联动,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集中调处新机制,将每月的工作例会和区维稳办召集的例会合并召开,要求各级调解分中心和调委会坚持每半月排查一次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并实行特殊时期集中排查,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管理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巡回排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均落实专人负责调处,实行首办负责制,包干到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在例会上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做出有预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的调处工作安排。对出现的一些疑难矛盾纠纷,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集中大调解工作一线同志实行联合调处,协同调解,这样既发挥了大调解的组织优势,又增加了相互学习的机会、更能使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公正调处。

  二、建立情报信息快速报送机制

  积极组建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要求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了全区680名调解员在网格管理中的职责内容,将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排查调处、化解联动、反馈回访等内容纳入网格,要求人民调解员在第一时间搜集掌握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上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建立24小时值班、司法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对各类信息进行研判形成快报及时上报反馈区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3.01”事件发生至今的短短两个月,东川区已形成了一支触角延伸到企事业机关单位、镇、村(小组)无处不在的依托人民调解员组建的信息员队伍,形成了以调处中心为枢纽,人民调解员为信息员,人民调解网格为载体的信息反馈网络,使全区各类信息得以快速上报。建立信息上报激励机制,规定了“每提供一条对事关稳定、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非正常死亡、民转刑、群体性械斗和群体上访事件以及其他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按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激励机制的推行,极大的调动了广大调解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调解信息员积极为区、乡调处中心报送信息,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影响全区稳定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得到有效遏制,东川社会稳定趋稳向好。

  三、加大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

  积极发挥中心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筑牢“第一道防线”,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为大调解工作平台的调解机制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有效从源头上化解了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今年一季度,全区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3075起,受理调处成功3060起,涉及当事人6536人,调处成功率为99.5%,区矛调中心直接调处10余起疑难重大纠纷,各级调解中心无因调处不当或调处不及时引发的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无群体性械斗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了东川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