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发文表彰了2014年度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及文明交通先进个人,东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李保洪因执法工作表现突出,被授予全省“文明交通执法标兵”荣誉称号。
李保洪同志作为东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村中队中队长,凭借着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腔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办案、不徇私情,拒腐防变,以严谨的作风和高效的执法水平完成了各项交通管理工作,积累了大量的执法工作经验,赢得了广大群众良好的口碑。
下一步,东川区公安局将再接再厉,努力争先创优,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广泛发动交通参与者加入到文明交通行列中来,身体力行,文明参与交通活动,传递文明交通理念,持续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广泛传播文明交通文化,倡导文明交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