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我区侵财案件居高不下,入室盗窃案频发。受理盗窃案42件59人,其中:入室盗窃案12件17人,占盗窃件数人数的28.57%和28.81%。
17名入室盗窃的嫌疑人中,有的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被害人防盗笼拆开后进入室内,有的采用溜门的方法潜入被害人家中,有的使用技术性开锁手段打开受害人的房门,有的以喝水为由骗开独居老年人房门伺机行窃,他们盗走现金共计43822元,盗窃电视机、金首饰、手机、香烟等贵重物品共计价值86805元,给多名被害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2015年1月6日,我区建材城小区、勋业市场小区在一个小时内先后有三户居民家中财物被盗,民警接警后到现场勘验,失主门锁、窗户完好,外出时关好门窗,反锁了防盗门,还被窃贼光顾。经过民警摸排,调取小区附近监控视频资料进行分析、比对,终于锁定三名嫌疑人,并成功抓获归案。他们三人均是昭通市彝良县某村村民,结伙流窜到东川作案,三人精心预谋、分工合作,一人在门外把风放哨,一人用锡纸开锁工具将被害人的防盗门打开,尔后二入室行窃连续作案盗走三家现金7000余元、各种金首饰价值近20000余元。
《刑法》规定入户盗窃构成犯罪,不受数额限制,降低了入罪门槛,予以严厉打击。首先,入户盗窃侵犯的是双重法益,不但侵害了公民财产权,还侵害了公民的住宅安全权。在家里发生的入户犯罪,极易让人陷入恐慌之中,进而使人们对社会安全的信赖和对法律的信仰丧失殆尽;其次,私人住宅一般都具有较好的封闭性,入户盗窃的行为被发现后不易逃脱,一旦失主围堵呼救,窃贼往往铤而走险,以暴力手段劫取赃物、或逃离现场,由入户盗窃而转化为抢劫、故意伤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具有潜在的社会危险性;再次,胆敢入户盗窃的行为人通常是有前科的惯犯、职业犯,有着丰富的作案经验,主观恶性较大,而且经常是共同犯罪,有人踩点望风,有人入室行窃,四处流窜连续作案多次实施盗窃行为。
我院受理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了16名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对1名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赃,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构罪不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