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法院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立案登记工作运行良好,效果明显。基层法院在落实立案登记制的过程中,存在几方面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基层法院法官司法能力相对较弱,任务加重后,法官一直处于“超负荷”运作状态。以东川区法院为例,5月至7月新收各类案件588件,比上年同期上升23.3%。
(二)司法能力经受空前考验。立案登记制实行后,人民群众诉求多元化,对司法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些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得一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心理、体力难以适应。如今年上半年,由于整体经济下滑,东川房地产市场不好,企业资金短缺,导致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房地产开发商违约、拖欠劳动报酬的纠纷案件大幅上升。
(三)答疑解惑工作量加大立案工作量。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当事人普遍认为立案就是简单地登记一下,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材料法院就应该依法登记立案,认识上存在误区,立案工作人员需要反复解释什么案件可以受理、什么案件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四)作为法院“第一窗口”的立案庭肩负着十分重要使命,它不仅仅只是立案,还要承担案件案由的确定、诉讼费用缴纳计算、收取、编制案号、诉前调解的重要任务,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遇到问题时,容易走上信访的道路,而法院立案庭无形当中又承担起信访工作的重任,可谓是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因此,在立案登记中存在立案庭未能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审判业务庭审理,造成案件审理周期被延长。
二、建议
(一)不断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若干规定》的学习,并借鉴其它兄弟法院在立案登记制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使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做到依法、及时、高效、便捷。
(二)建立多元化诉前分流的解决机制,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络,使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以应对案件数量增加。
(三)加强诉讼引导服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收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相关事宜,并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保证群众诉求不落地,事情有人管。
(四)加强法律宣传,向人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以应对立案工作量的大幅提升。
(五)加强资源整合,配足办量。加强内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并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工作,及时将案件移送相关审判业务庭审理,提高立案和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