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东川区检察院组织民行科全体干警对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及时向党组汇报。对会上传达的省院检察长王天海的讲话精神,省院副检察长沈曙昆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进行学习。
会议的主要精神是针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目标原则、案件范围、提起程序等方面,针对上述会议精神,结合东川区检察院民行科的具体实践情况,副检察长王继文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以下四点指示:第一、转变理念,深刻理解公益诉讼的内涵,切实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第二、加强请示汇报,一方面加强与市院民行处的请示汇报,另一方面加强与辖区内林业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法院的沟通联系,并积极获得人大、政府、政法委的支持与帮助。第三、加强主动出击能力,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的主动性与敏锐性,在工作中,密切关注传统媒介、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的相关报道,对公益诉讼的线索进行寻找。第四、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在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加强对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