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拖布卡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案情简述:2015年5月30日,拖布卡镇村民马某的二轮摩托车停放在村委会路段的路边,其妻魏某在摩托车左侧捆绑高压锅盖过程中,行人魏某某(女)身背儿子(1岁多)准备从摩托车右侧通过时,摩托车右侧倒地,致魏某某母子摔倒,其儿子现场死亡(经法医鉴定符合颅脑损伤死亡),魏某某受轻微伤,车辆部分受损,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由于急于抢救小孩,用该摩托车拉到播卡卫生院进行抢救。区交警大队出警后,由于现场变动,致使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交警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由于各种原因,死者家属与车主一直未能进行有效协商处理,致使该纠纷久拖未决,魏某某的儿子也一直冰冻在区殡仪馆长达三个多月(费用近2万元)。
调解过程:2015年9月1日下午,魏某某到拖布卡司法所申请调解。9月2日上午,拖布卡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就事发原因存在争议,各执一词。魏某某要求马某先承担孩子的后事及殡仪馆费用后再走司法途径解决,马某则不愿意。经向村委会了解,马某与魏某某两家的经济条件都十分困难,就殡仪馆的高额费用双方均无力承担,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和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讲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民调解自愿平等协商原则,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渐消除了双方的抵触情绪。随后,魏某某提出了6万元的赔偿金一次性了断,而马某提出最多只能赔偿2万元。虽然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但双方均表露出了化解问题的诚意,希望通过人民调解来协商解决此纠纷。经双方同意,约定9月7日下午再进行调解。下来后,司法所请象鼻村书记、主任再分别做两家的思想工作。
9月7日,拖布卡司法所再次组织调解,象鼻村书记、主任、魏某某的律师也到场参与了调解。由于调解前期工作做得细致周到,加上双方经过几天的冷静思考和咨询,双方均希望了结此事,尽快处理死者的后事。
调解结果:经过三个多小时耐性细致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马某支付给魏某某赔偿金等各项费用2.5万元,分三年付清,作为对该交通事故的一次性了断;死者后事及殡仪馆费用由魏某某负责处理。
至此,这起长达三个多月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司法所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