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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又结硕果 东川区检察院再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发布时间:2015-11-20 17:32:31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命名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东川区检察院在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中榜上有名,继2012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后,东川区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再结硕果。

  近年,东川区检察院坚持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始终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实现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的思想源泉、动力支撑和政治保障来认识,把创建活动与推动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平安单位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同推动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巾帼建功岗、文明接待室、规范化检察室等创建活动相结合,以指导思想好、志愿服务好、道德风尚好、文化体育好、公共环境好、示范作用好等“六好”抓手,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动员全员参与、丰富活动载体、确保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全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深入开展,通过持之以恒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东川区检察院队伍素质不断得到提升,检察职能全面发挥,服务大局有效彰显,群众满意率和社会认可度持续向上,检察各项工作得到了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及社会各界的肯定与认可。

  再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只是东川区检察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个起点,在下一步工作中,东川区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在保持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东川的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