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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羊”抵款 最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5-12-14 17:08:51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东川区法院将“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过硬的工作作风树立队伍新形象。12月3日,东川区法院在会泽县火红乡通过强制执行,成功执行了一件执行旧存案件。

  执行申请人段某某与被执行人丁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74000元,本院于2014年1月立案。今年7月,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在嵩明小街养殖羊群,东川区法院执行干警随即赶到嵩明,但羊群已经被被执行人转移。后申请人查访到被执行人丁某某将羊群运回了自己的老家,东川区法院执行局及时组织干警于12月3日驱车5小时前往会泽县火红乡,找到被执行人丁某某,对他不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他的羊群予以扣押,促使其履行。 最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以26只羊作价折抵申请人的赔偿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