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王宇副市长调研东川公安时“精益求精、提质增效、升级换代、打造品牌”的16字要求,持续提高队伍管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保持队伍“零违纪”。
东川区局在认真落实市局队伍建设“1+12”实施意见办法制度、把队伍管理升级为队伍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队伍计分制管理,突出一个“快”字抓小节、惩小恶、纠小过,狠抓日常养成,着力打造一支“自信、自省、自励、自强”和“有理性、有血性、有韧性”的过硬队伍,为推进“四项建设”、深化公安改革、做好维稳安保工作提供不竭动力和活力源泉。
一是管理监督精细化。违法违纪问题一定有迹象,需要像研究治安问题那样,去研究队伍的违纪苗头,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东川区局结合《治理“庸、懒、散、软、混、拖、编”工作办法》,紧贴基层,科学设置计分项目,对违反日常队伍管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警诫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领导予以记分,力求建立更加全面、精细、严密的管理程序。一方面围绕民警工作、学习、生活等环节,筛选确定日常勤务、行为规范、内务管理、服务态度、装备管理和财经纪律5个方面、46个考核项目,每个项目都明确了具体要求和计分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群众考评的权重,把执法回访、信访投诉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引导民警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不断改进自身态度和作风。另一方面突出领导责任捆绑,严格“一岗双责”,在细化班子团结、队伍党建、民警家访等“队伍管理一把手” 工作计分的同时,对因中层干部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年内队伍发生违纪违规、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连带扣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要求贯穿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实现从“事后从严处理”向“日常从严管理”的转变。
二是从严治警即时化。以制度规定为标杆,坚决唱响“敢抓敢管就是能力,严格查处就是政绩,发现问题就是水平,回避问题就是失职”的主旋律。一是对突击类项目“跟进考”,凡重大安保、维稳等行动任务,均由部门领导围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对民警进行考核打分。民警出现情绪波动的,部门领导及时跟进谈心,帮助民警消除厌烦、畏难等消极心理。二是对作风类项目“每天考”。坚持从小处抓养成,每天由值班领导按照“四查一看”(查内务管理、接处警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执行,看群众评价)等具体要求对民警进行考核,及时查纠存在不足,力求通过高频率、高强度的检查考核,切实整治队伍中警容不整、迟到早退、处警拖拉等作风“顽疾”。三是对常规类项目“定期考”。对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队伍管理项目由部门教导员每月负责考核,对警种业务考核则由分管领导进行考核,逐一查找业务薄弱、排名落后的民警,帮助分析原因,牵头开展师徒结对,让民警能够尽快赶上,促进业务均衡发展。执行过程中,全局上下动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跟踪处置结果,从处置结果中总结经验,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队伍管理考核记分办法》推行头十天,共有6个部门12人被考核记分,3名领导干部在全局表态发言,推动4个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了“标准规范设定——管理精细有效——监督同步到位——队伍素质提升”的良性循环。
三是绩效应用机制化。坚持以严格的奖惩兑现来维护管理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一是建立督察部门督导检查、考核部门结果应用的“督效联考一体化”工作机制,由区局领导、政工室、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和各室、队、所主要领导、教导员共同执行,实行“日记载、月积累、季排序、年总结”和“时时点评、事事讲评、人人纳评”,实现考核过程公开透明。二是健全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民警的创先评优、考核奖惩、福利待遇等措施挂钩机制,对年内个人记分15分或被记分3次的,予以诫勉谈话;满20分,或被记分4次的,予以警诫;年度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受警诫以上的民警当年不得参加选优评先,坚决改变以往考核项目和数据存在的局限性、人为评估的主观性。三是鼓励部门主动督察记分,对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开展民警遵纪情况督察的,仅按《队伍管理考核记分办法》对相应个人记分;对未主动发现或者隐瞒不报被检查、督察查实的,则按《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加倍扣分。
通过考核绩效即时转化应用,增强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了东川公安业务、队伍建设的过程式和绩效化管理监督,扭转了个别民警存在的“庸懒散”现象,提升了队伍执行力、监督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全年刑事警情不破百、刑事发案再降20%、消灭“两抢”、消灭可防性命案等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以来,全局各项工作开局良好:1至2月,全区110刑事警情仅7起,刑事立案仅77件(同比降幅8.3%),实现了队伍“零违纪”、抢劫抢夺“零警情、零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