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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爱遭拒不理智 故意放火法难容
发布时间:2016-03-23 09:13:13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2015年12月11日深夜,东川区石头公园旁火光冲天,一住房内传出小孩哭喊和呼救声,睡在隔壁修理厂的周师傅听见呼救声,来不及穿衣服就冲出去救人,但火势太大已封住了房门,周师傅急中生智提起一把大锤循呼救声位置从外墙上砸开一个洞救出了屋内的母子三人。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这场大火并非意外,而是人为纵火。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用打火机点燃汽油,造成被害人陈某住房及家中堆放的焦炭、梨炭及家具、现金,相邻车场杨某的四台机器等物品被烧毁,陈某母子三人不同程度烧伤;被烧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543398元。

  犯罪嫌疑人罗某与被害人陈某相恋两年有余,发案前罗某曾接到陈某提出分手的电话,罗某想不通便心生歹意,准备了汽油、打火机,不计后果实施了放火行为。给被害人家庭财产、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也引火烧身自毁前程。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将被判处10处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或者死刑。罗某罪行严重,东川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罗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