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一、本年收入 | 434.75 | 一、本年支出 | 434.75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434.75 |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06.55 |
1、本级财力 | 434.75 | (二) 外交支出 | |
2、专项收入 | (三) 国防支出 | ||
3、执法办案补助 | (四) 公共安全支出 | ||
4、收费成本补偿 | (五) 教育支出 | ||
5、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 (六) 科学技术支出 | ||
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八)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九)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十) 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 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 农林水支出 | |||
(十三) 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 金融支出 | |||
(十七)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 住房保障支出 | 13.80 | ||
(二十)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 预备费 | |||
(二十二) 其他支出 | |||
二、结转下年 | |||
收入总计 | 434.75 | 支出总计 | 434.75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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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6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06.55 | 154.75 | 251.80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06.55 | 154.75 | 251.80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154.75 | 154.75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251.80 | 251.8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0 | 14.40 | |
20805 | 行政事业离退休 | 14.40 | 14.4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0 | 14.4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80 | 13.8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80 | 13.8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80 | 13.80 | |
合 计 | 434.75 | 182.95 | 251.80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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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合计 |
本级财 力安排 |
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 | 单位自筹安排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事业收入安排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 | 其他收入安排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8.82 | 118.82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3.98 | 33.98 | |||||
30102 | 津贴补贴 | 67.00 | 67.00 | |||||
30104 | 社会保障缴费 | 17.84 | 17.84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93 | 35.93 | |||||
30201 | 办公费 | 10.40 | 10.40 | |||||
30205 | 水费 | 0.80 | 0.80 | |||||
30206 | 电费 | 0.80 | 0.80 | |||||
30207 | 邮电费 | 1.20 | 1.20 | |||||
30211 | 差旅费 | 10.00 | 10.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3.36 | 3.36 | |||||
30215 | 会议费 | 0.32 | 0.32 | |||||
30216 | 培训费 | 0.32 | 0.32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20 | 3.20 | |||||
30229 | 福利费 | 0.13 | 0.13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3.00 | |||||
301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40 | 2.4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80.00 | 280.00 | |||||
30302 | 退休费 | 14.40 | 14.4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51.80 | 251.80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3.80 | 13.80 | |||||
合计 | 434.75 | 434.75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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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东川区委政法委 | 单位:万元 | ||||||||||
2015年预算数 | 2016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 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 (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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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
小计 |
公务用 车购置 费 |
公务用 车运行 费 |
||||||
3.00 | 0 | 3.00 | 0 | 3.00 | 0 | 6.20 | 0 | 3.00 | 0 | 3.00 | 3.20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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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434.75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06.55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国防支出 | ||
四、事业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0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3.8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一、预备费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收入总计 | 434.75 | 支出总计 | 434.75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部门收入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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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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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06.55 | 406.55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06.55 | 406.55 |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154.75 | 154.75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251.80 | 251.8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0 | 14.40 | |||||
20805 | 行政事业离退休 | 14.40 | 14.4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0 | 14.4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80 | 13.8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80 | 13.8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80 | 13.80 | |||||
合 计 | 434.75 | 434.75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部门支出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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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06.55 | 154.75 | 251.80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406.55 | 154.75 | 251.80 |
2013101 | 行政运行 | 154.75 | 154.75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251.80 | 251.8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0 | 14.40 | |
20805 | 行政事业离退休 | 14.40 | 14.4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0 | 14.4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3.80 | 13.8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3.80 | 13.8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3.80 | 13.80 | |
合 计 | 434.75 | 182.95 | 251.80 |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2016年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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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数 | 在编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 合计 |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
行政(含参公管理)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东川区委政法委 | 16 | 14 | 0 | 2 | 2 | 0 | 2 | 2 |
东川区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东川区委政法委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安排,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统筹、指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
11.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收集分析社会管理信息,掌握全区社会管理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活动,提出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和措施;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及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区社管综治委成员单位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负责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及经验;承担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任务。
2. 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维护稳定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面掌握全区社会稳定情况,研究影响稳定的各类复杂因素和重大问题,负责涉及稳定的有关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召集维护稳定工作联系人会议,检查督促维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各单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对重大事件、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研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规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 掌握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情况,研究提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政法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政法队伍建设的先进典型及经验,表彰先进;组织推动政法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掌握和督促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重大案件。
4.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总结推广执法监督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各种执法监督制度;督促有关政法部门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督办事项;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涉及政法工作全局性的调研,推动全区政法调研工作开展;掌握反映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情况,总结推广政法工作改革经验;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各部门做好涉法涉诉和对外宣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1个,是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18.82万元
主要包括16名在职人员的工资发放100.98万元(基本工资33.98万元,津贴补贴67万元),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7.84万元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93万元
区委政法委参照法检公用经费标准,按照20500元/人的标准定额,2016年16人公用经费合计328000元;交通费30000元(核定车辆编制2辆);福利费1300元;合计35.9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0万元
(1)2名退休人员工资发放13.65万元
(2)155网格员和9名铁路护路队员生活补助251.80万元:
东川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239.8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村(社区)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4〕17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东川区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东办通〔2014〕76号)的要求:“村(社区)网格员、调解员、治保员、综治维稳信息员、巡防队员实行五岗合一,不再单设巡防队员”,“区财政要把网格化服务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经费落实到位,根据工作需要按比例安排各项管理服务经费,专款专用。”全区共计155名网格员全年共发放网格员工作补助及通讯补贴227.70万元;网格员工伤保险及业务培训及系统维护费12.10万元。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12万元: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5〕1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起全省取消下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由各县区财政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2016年我区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共需工作经费12万元。其中:9名护路队员基本补助全年共计6.6万元;通讯补助费0.60万元;意外保险费0.40万元;各种考核、奖励费及兑现奖4.40万元。
(3)16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13.80万元等。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34.7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434.75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5万元,占总支出的42%;项目支出251.80万元,占总支出的5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基本支出”和“事务支出”支出,主要反映政法委事务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住房保障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3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64%,其中年人均办公费0.65万元,年人均水、电费0.1万元,年人均差旅、邮电费0.7万元,公务用车年均运行费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法委管理的155名网格员和9名铁路护路联防队员为完成特定的综治维稳信访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66万元,下降20.68%。
五、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
2016年东川区委政法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2015年预算相同,其中:运行费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开展日常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