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日前,东川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对一季度实施“两个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使“两个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东川区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营造贯彻、学习、宣传和遵守的良好氛围,将“两个规定”的相关文件印发到各业务部门,放置于局域网,传达到每个干警,进一步使全院干警对“两个规定”扎根脑海、置于行动。
二是强化实施监督。按照《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两个规定”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昆明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落实“两个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由纪检组牵头集中对今年第一季度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表格进行了完善登记。
三是纳入系统登记管理。规定《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登记登记报告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登记报告表》和《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情况报告表》内容登记,并明确登记表为卷宗必装程序内容,与此同时,拟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办公应用系统》增加登记表,使每起案件都严格落实“两个规定”。
四是做好“联动”。召开案管、技术与纪检监察联动工作会议,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实现了案件管理、技术指导与纪检监察联动机制。院案管办部门负责填写情况的日常监督,技术科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表格增加和指导填报,纪检组负责统计上报、检查督察及责任追究,实施“两个规定”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