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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仇人?
发布时间:2016-06-16 15:57:58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近日,东川区白云街民政局门口,邓某富与晏某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发生争执。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当日,邓某富与晏某因办理离婚事宜发生争执,后邓某富的弟弟邓某兵对晏某所说的话不满,随即用右脚朝晏某的左手手背上踢了一脚,后被邓某富拉开,造成晏某左手手背轻微受伤。目前,邓某兵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殴打、辱骂他人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了甚至可能导致犯罪。本案中的当事人邓某富和晏某本是夫妻,却在离婚时大打出手,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间即使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也没有必要变成仇人,多想想彼此在一起的美好,相信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