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上门开庭,让我这个瘫痪多年的人在家就能把事情解决了,谢谢法官。”日前,东川法院家事法庭将庭审开进家里,成功为东川铜都街道龙潭村的一对夫妻调解处理了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于2009年8月登记结婚,同年12月,被告刘某因车祸导致高位截瘫,肢体残疾一级,长期卧床不起,生活全靠父母亲照顾。原告李某一直在昆明打工,双方长期两地分居。今年初,李某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赵天丽多次听取原告李某、被告刘某及其父母的意见,考虑到被告刘某常年卧床、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决定到被告刘某家中开庭审理。当天承办法官赵天丽等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进行协商,对离婚和婚后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议离婚。
为了不耽误原告李某返回昆明工作,承办法官赵天丽紧接着又赶回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及时将调解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庭审服务,是东川法院又一次让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