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拖布卡镇新街村秦某找到拖布卡司法所反映同村樊某在建房时,未获得他的同意,便从他的地里挖了一条路拉材料。新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现请求拖布卡司法所进行调解。
受理纠纷后,拖布卡司法所迅速向新街村委会了解案件情况,并邀请新街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一起到现场,经调查了解:樊某与秦某平时不和,曾有积怨,此次樊某私自占用秦某土地修路拉材料,秦某要求樊某赔偿一万元,否则堵路。
拖布卡司法所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双方各不相让,情绪激动,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新街村调解员于情于理、耐心细致地分别做工作,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樊某赔偿秦某2000元,同时,秦某提供五米路面给樊某临时拉材料。
签完协议后,在调解员的见证下,樊某当即付给秦某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