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到阿旺镇成功调解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黄某诉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黄某智力有一定障碍,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意志,曾于2016年4月到东川区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因原告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黄某与李某离婚。2017年3月,黄某再次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与黄某的法定代理人及李某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曾在阿旺司法所调解过,为便于开展调解工作,决定到阿旺司法所开庭审理。原告黄某的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被告李某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对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劝说。阿旺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对双方做了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离婚,案件得到调解处理。
近年来,东川法院家事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在面对家事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家事审判团队一季度的调撤率占到了结案数的80%。家事审判法官们积极探索解决家事纠纷的新途径,把巡回审理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有利抓手,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同时,在巡回审理过程中联合社区基层组织、司法所等部门多元化积极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