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东川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徐某涉嫌盗窃摩托车一案,在办案中发现徐某此次盗窃系其第四次作案被抓获,而在此之前的三次作案,第一次盗窃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责令家长带回严加管教;第二次盗窃被行政拘留5日,出来后不久,徐某又第三次盗窃,被行政拘留7日。
因其屡教不改、流窜作案且从社会调查报告来看其并不具备有效监管条件,综合以上因素,东川区检察院最终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从第一次提讯时就有针对性地对其教育帮教,了解其思想动态;同时通过通知监护人到场,进一步向其父亲深入了解到了徐某犯罪的原因。原来,徐某成长在一个离异家庭,一直以来随父亲一起生活,但自从父亲重组家庭后,徐某有家似“无家”,其父亲因顾忌新组家庭的稳定,疏于对徐某的关心、关爱、管教,徐某游离于父亲的新家与爷爷奶奶的溺爱之间,一边是混迹社会后“通宵上网、酒吧、烧烤摊”不断膨胀的物质需求,一边是好逸恶劳、嫌工作苦累、没有收入来源的现实,于是,徐某养成了“没有钱就盗窃”的不良行为习惯。
在该案移送东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其如何处理的问题承办人有诸多疑虑:多次盗窃,诉还是不诉?不诉会不会再次放纵?教育挽救是否会有成效?
在东川区检察院领导重视、引领下,未检干警得以刷新“办案理念”,附条件不起诉工作量大且存在一定的办案风险,但是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事关三代甚至四代人的幸福,“尽最大努力教育挽救”,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方向、目标。在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听取了其辩护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了被害人意见、监护人意见,经东川区检察院讨论研究后,依然对对徐某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但鉴于其“屡教不改、顽劣成性”等情况,经上报上级院批准同意后,将其送至昆明市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进行观护教育。
在办案人到东川看守所向徐某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予以释放的那天,之前在检察官面前信誓旦旦地保证“将认真学习改造、遵守规定”涕泣涟涟的徐某却因与同监室的其他未成年人发生纠纷,在监室内打架,正在关禁闭。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其没有意见,但因惧怕新地点的“羁束”而坚决不愿意去观护基地,对此具有较强的抵触情绪,甚至因此而不愿意在《承诺书》上签字。
在东川看守所大厅内,徐某的辩护律师、家长、办案人分别做徐某的思想工作,以法、以理告知、晓之以情,了解其真实意愿及原因,消除其顾虑,通过图片、文字向其介绍观护教育基地的基本情况,一路上东川区检察院法警李世林语重心长地再做徐某的思想工作,确保沿途乘车安全。
到昆明市检察院后,市院未成年检察处李云兵科长“恩威并施”,从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原因、需要矫正的思想以及到基地后的要求,基地的简要情况等方面对徐某进行了教育、帮教,言辞铿锵有力、震耳发聩,既有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又有启发徐某主观改变的“人文”呼唤、鼓励,从徐某的回应、言行中能感觉到他的“武装”慢慢卸下。
在徐某家长、辩护律师陪同下,在李科长带领下,我们一同将徐某送到了观护基地。到基地后,基地负责人就基地课程、基地管理规定等方面与徐某“交底”:基地的大门随时敞开,你是“自由”的,但是在你走出这道大门之前你要想清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节假日想请假回家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说谎;基地课程表上安排的课程都是由社工、大学生志愿者义务到基地进行心理疏导、法制讲座,要认真学习;基地有乒乓球室、图书室,有上网电脑、免费wifi,但是要劳逸结合;基地内有其他小伙伴,要和睦相处……
就这样,徐某在基地“住下了”。到基地后不久,徐某从未检QQ主动与我们联系,与之前明显的“抵触情绪”相比,此时的徐某愿意向我们敞开心扉令承办人感觉到他的点点转变。在此后为期六个月的考察期内,虽然徐某被安置在观护基地观护教育,但是承办检察官依然坚持每月对徐某的回访,实时跟进其思想动态,QQ、电话等24小时节假日无休为其答疑解惑:他的身份证、与小伙伴相处、与父亲之间微妙的关系等问题;同时,承办人带领徐某参加了团区委组织的“关爱环卫工人”志愿者活动,让其感受劳动者受尊敬,学会关爱他人、体悟自身价值,并让其撰写心得体会强化感性认识;在其春节请假回家期间,布置作业,让其学习并抄写部分法律法规。
考察期满对其宣布不起诉时,梳理其整个附条件不起诉过程,结合基地鉴定、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出具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评估报告等制作而 “成长日志”PPT,邀请律师、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团区委等参加不起诉宣布暨训诫会,共同教育帮教。当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谈到徐某盗窃案案发、破案的艰辛、不易、之前对“附条件不起诉”的质疑,当从“成长日志”中看到这一年来未检工作情况、徐某点滴转变,对未检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深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听到这里,徐某忍不住流下眼泪。
现在,改过自新的徐某找到了一份工作,还交了一个女朋友,当问及其近况时,他说:王姐你放心,我已走正路,不会让你们的心机白费。尽管受文化程度的限制语句中有些词不达意,但是通过未检这一“阳光驿站”,我们希望他“不辜负、要珍惜”的理念,从其“词不达意”的表述中,已然读到。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未检的工作不能简单地以办案数量多少来衡量,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或许只是“1”,但是其背后却有数人为之默默付出的“N”,哪怕是一个极小的案件,从细致之处依然有很多可以、值得我们精细地、大胆地“再往前一步”去尝试、去探索的地方。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幸福三代甚至四代人”的事情,未检工作任重道远,对于刚刚起步的未检更期望得到上下、内外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而不是“孤军奋战”,以传统的案件数量来评价办案人工作量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