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某盗窃案依法宣判: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6年10月25日凌晨,被告人陈某到东川区某某街道某某饭店二楼进行嫖娼活动,后趁被害人熟睡之际,将摆放在床头柜上的挎包偷走,内有现金600元及价值2848元的oppoR9手机一部。
本案案情似乎并不复杂,但被害人称自己被抢夺,被告人称是盗窃,二者始终矛盾,使得本案定性存疑。公诉科承办检察官马金虹提出:去现场看看,去现场解决问题。现场巷道纵横交错,房屋鳞次栉比,路线复杂。监控虽多,但经过实地察看,公安承办人介绍,有些监控失灵,有些监控被蜘蛛网覆盖,这些无疑都给案件过程还原及证据固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经过仔细研判被告人进出路线,并结合少量可以使用的监控视频资料,确定了被告人的供述更具真实性,可以依据被告人的供述对本案定性为盗窃。
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东川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不仅满足于对卷内证据的书面审查,还会同公安机关承办人实地查看现场,为案件“会诊”,慎之又慎,最终给被告人一个公正的法律定性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