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和保障全区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高项目周边群众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为全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6月14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借助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审判活动契机,组织功东、东格高速公路建设沿线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及区、镇两级部分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60多人,全程参加了一起村民违法堵路阻挠施工涉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庭审旁听,把法治宣传教育搬到法庭上,零距离感受现身说法,以案学法、以案普法。
该案中三被告人,为达到获取非正常补偿款的目的,组织村民采取堵路、拦截施工车辆等手段,先后四次阻断项目施工,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给施工方造成经济损失20多万元。一念之间,荣辱两世界,三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反映出被告人逐步沦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三被告当庭悔过、认罪伏法,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
庭审结束后,基层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表示:被告的行为令人惋惜,回去后一定将庭审的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号召身边的群众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从认识上提升法律意识,从主观上改变不恰当的观念,从行为上寻求正当的渠道反映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案为鉴,严守国家法律。
案件主审法官、东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璟介绍:区人民法院依据大量的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判决,严格依法对三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既彰显了区法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中心工作的决心和态度,同时也警示社会和公众“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惩处,破坏发展环境必将受到法律追究”。全国全程同步直播庭审过程和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就是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助力东川法治建设。
区委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张小冬表示:在全区高速公路建设的大背景下,通过现实案例来警示和教育社会大众,尤其是在建工程周边群众,对于预防因建设而引发的部分利益群体通过非正当手段、非正当程序反映诉求和“过激行为”维权,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用一个典型案例教育一方群众,对于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具有良好的保障作用。现场参加旁听,用身临其境的方式感受法律的神圣和不可侵犯,相比传统的书本普法、广播普法,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非常奏效。这一次阳光司法把受众对象扩大到一般群众,宣传效果明显,对于提升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必将起到很大的促进;同时也能为全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以案析理,以案释法,以案为鉴。庭审活动,情理、法理交融,丝丝入扣,教训深刻,令人痛心,给所有旁听群众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撼,让每一位旁听人员全程感受到法律的尊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