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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贷款拒履行 抵押财产被查封
发布时间:2017-09-15 10:55:03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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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至13日,东川区法院对云南梦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99套房产予以查封,查封面积为6003.45平方米。

申请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泉分社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石林梦达尔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石林红杉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梦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于2016年7月28日作出的(2016)云昆国信执字第15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6年9月28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泉分社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人民币7790.62万元及利息。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东川区法院执行。立案后,东川区法院向三被申请执行人发出了限期履行通知书,但三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东川区法院对被执行人石林梦达尔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石林红杉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石林县中成村镇银行持有的股本金共计400万元予以冻结,现东川区法院对被执行人云南梦达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给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泉分社的99套房产进行清理,但该公司不配合执行。该99套抵押房产位于东川区凯通路110号梦达尔金地大厦,抵押价值为1800万元。9月12日至13日上午,东川区法院对该99套抵押房产进行现场清点查封,并于13日下午摇号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该99套抵押房产已进入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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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东川稳定的金融秩序,在今年3至6月开展的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东川区法院再次开展了“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强力推进抵押房产的处置力度。9月1日以来,东川区法院集中执行力量,逐案清理抵押财产,对一些抵押房屋、铺面进行强制腾空,予以查封,及时将查封抵押物引入评估拍卖程序。目前,已拍卖房产、土地64314.86平方米,正在评估、拍卖房产7625.62平方米,清理腾空房产2671.84平方米,清空房产也即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