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根据省、市院和院党组安排,东川区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以“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为主题,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一支部及部门干警围绕主题进行了自学,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为开好会议作了充分的准备。会上,与会干警就检察机关内部出现的“张景安案”的原因进行了讨论,认为该案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纪律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滥用权力、执法不规范等,在利益面前经受不住诱惑,没有守住底线,作为法律人,无视法律的权威,失去了检察官的基本道德。
在个人发言时,与会干警都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剖析,切实谈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四个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三是新参加工作的同志,对检规检纪的学习不够,并纷纷表示: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及意义所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汲取教训,严以用权,继续认真、规范地开展工作,始终守住底线,坚决不碰高压线;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净化自己的朋友圈,远离利用自己谋取利益的“朋友”。
个人发言表态后,支部书记还带领与会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严肃纪律作风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等相关检纪检规,并要求一支部各部门检察干警会后继续进行自学,牢记并遵守规定,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整顿活动上来,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以“张景安案”为戒,切实做到自尊、自律、自警。
这次组织生活会,与会干警能针对自身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能对同事提出中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能虚心接受同事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提高认识、遵规守纪、规范工作、提质增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