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东川区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审判活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开贵贪污一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锐出庭支持公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马璟独任审判,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开贵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0元。阿旺镇纪委组织村组干部4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2013年,被告人张开贵在协助东川区阿旺镇人民政府实施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利用担任阿旺镇石门村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修缮加固补助款4万元。2015年,又侵吞阿旺镇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修缮加固补助款1. 8万元。
“两长”带头审理案件,通过阳光司法的形式,加大整治群众身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力度,强化乡镇村组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部不能腐的自觉,为东川区扶贫攻坚战取得圆满胜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