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东川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处理了原告许某某诉被告罗某秀等七被告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原告许某某系八旬老人。1972年与高某某结婚,高某某带着与前夫生育的罗某秀等五兄妹与许某某共同生活。 2009年原告许某某购买了单位的经济适用房,四儿子罗某富一家三口与许某某夫妻共同居住该住房。2012年罗某富去世,罗某富的妻子朱某某、儿子罗某仍与许某某夫妻共同生活。2016年原告妻子高某某去世。2017年2月,原告许某某与朱某某因为遗产继承产生矛盾,朱某某将房屋门锁更换,未将钥匙交给许某某,许某某不能回家,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原告许某某向东川区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四儿子罗某富、妻子高某某遗留的房产份额。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考虑本案当事人家庭关系复杂,案件当事人较多,且大多不在东川本地,特别是在外上大学的罗某、罗甲,到庭应诉较困难;加之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按常规程序处理,势必多案诉讼,给双方当事人造成诉累,不利于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修复破裂的家庭关系,办案法官庭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谈沟通,找准案件矛盾关系所在。庭审中将法律规定与孝文化、文明家风结合并贯通在调解工作中,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终将双方心结化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几名被告均表示今后对原告许某某会履行子女应尽的义务,修复家庭关系。
东川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一直以“调千家事解万家愁”“和为贵”作为工作理念,工作中注重当事人情感的修复和维护家庭关系的融合。2017年家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9.9%,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较好地促进了家庭稳定、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