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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走进大山 判决彰显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18-04-19 10:47:33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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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告患有脑梗而导致无法正常说话、走路,近日,东川区人民法院汤丹法庭到舍块乡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往返驱车8个多小时,巡回审理一桩“特殊”的离婚案件。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孙某某均系舍块乡舍块村居民,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2004年9月2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2016年起原告外出打工,被告因患有脑梗,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2018年3月31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东川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原、被告间的婚姻关系。

舍块乡距离东川城区120多公里,山路崎岖,交通极为不便。法庭审理前,汤丹法庭的法官就多次前往原、被告住处了解情况、送达传票,在得悉被告因患脑梗无法到庭应诉的实际困难后,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决定到原、被告的家门口进行巡回审理。

经过一个小时庭审,原告因夫妻感情破裂坚决要求离婚。法官表示,虽然我国法律赋予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但《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原、被告既然结为夫妻,就需要彼此共同付出,共同经营婚姻关系,相互扶持,相濡以沫。被告因病致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就更需要原告对被告进行身体上的照顾及精神上的慰藉。在法官对原、被告作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无果后,最终当庭宣判不准原、被告离婚。在场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群众纷纷表示法官以案说法,判决有“温度”,对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