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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拉开新时代法治创建序幕
发布时间:2018-07-21 17:27:49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日前,东川区印发《东川区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确定了法治创建的类型和基本工作路径,对全区各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做出了具体部署。

《方案》围绕“区域性、行业系统、单位部门”三个领域,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创建范围、工作目标、程序步骤和考评管理,方案要求。原则上每年的4月30日前创建主体申报,5月20日前初审,6月30日前区级审核,10月30日前实地考核。一次创建有效期三年,每年对已创的进行复核。2018年的创建申报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其中乡镇(街道)开展法治村(社区)创建率不低于30%。

《方案》确定了法治机关、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七种类型的创建标准,分类创建、有序管理,着力打造区域性法治创建示范品牌,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格局。对创建工作中存在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内部职工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处分的、单位拒不履行生效司法判决和裁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因单位管理不力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在本系统、行业、领域内的走访或问卷调查中法治创建知晓率、满意度低于90%的予以一票否决。

《方案》要求,全区上下要严格对照法治创建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2020年创建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