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3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收到上级院《关于加强昆明地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通知》后,立即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刑事执行部门全体干警进行了学习领会,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力度作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作为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牢牢把握。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要重点围绕各项重要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察监督。三是要加强监督力度,针对监管场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监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对不认真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向监管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四是要统筹兼顾,将此次的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察工作与扫黑除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从多个层面着手,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提升监督质量,做到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
23日下午,驻所检察人员对东川区看守所进行了了一次全面检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拟向监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