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东川区法院快审团队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
与以往普通程序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同,这次审判席上仅有一名法官,该案系原、被告恋爱期间产生的借贷纠纷,双方对借款的事实及金额异议不大,法律适用明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情形,决定适用独任制进行审理。
3月5日,昆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试点改革工作。3月11日,东川法院正式组建快审团队,全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力促优质高效地审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这一举措,标志着东川区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进入了“快车道”。下一步,东川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努力使诉讼更亲民、解纷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