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检察院对东川区部分种植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时,发现部分生产企业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针对上述情况东川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日常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等依法依规使用农药,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农药经营、使用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众消费健康。4月13日东川区人民政府专门下发《东川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从区政府层面全面加强我区农药监管工作。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药产业的深化,农产品质量和农药使用量问题现已成为事关人民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加强农药管理,是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提质增效的迫切需要。今后,东川区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优质的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