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和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的协助下,顺利将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送入盘龙区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这是东川区人民检察院自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组以来的第一个入驻观护基地进行异地帮教的案例。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谢因两次盗窃电动车被民警抓获,并移送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人通过阅卷、讯问,发现小谢的行为与一般盗窃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没有清晰的认识,缺乏对规则的基本认知和敬畏,甚至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承办人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得知:小谢父母早年离异,残缺的家庭没能给他完整的爱,辍学后又结交了不良少年,跟随父亲生活的他,时常感到父亲的沉闷、严肃,这让小谢更加渴望母爱。综合分析小谢犯罪原因,征询其监护人的意见后,及时进行亲职教育,早已失去耐心、失望之极的父母终于答应到看守所与孩子见面劝导。被羁押了近四个月的小谢第一次见到父母,便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今后做事前多思多想,不再触犯法律,希望进入观护基地接受帮教。
8月17日冒着倾盆大雨,小谢在父亲及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公安机关承办人,盘龙未检检察官、盘龙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郑主任等人的共同陪同下,顺利进入观护基地。
东川区人民检察院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以办案为基础,关注行为更关注行为人本身,只要涉罪未成年人有挽救的希望和可能,承办人就不遗余力、想尽办法链接保护未成年人资源,快速打通帮教通道,为每一环节的顺利进行提前搭好桥梁并一路“护送”。各家单位为这百分之一的希望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凝聚起综合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托举涉罪未成年人,为其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我们也期待着小谢的“完美蜕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