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形成社会合力,有效化解老百姓烦心事,揪心事,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近日,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针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行政登记、房屋行政登记以及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等行政复议案件。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将通过陪议、旁听、共同磋商、邀请人民监督员或律师等方式化解争议。对群众反映强烈、化解阻力大的案件,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同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政法委报告,充分整合司法、行政资源,集中力量破解难题,有效预防社会风险,同时利用好司法救助机制,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帮助。在协调化解过程中,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争议,努力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将把抓好抓实抓细该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作为工作目标,与区司法局加强工作联动、协作配合,集中力量化解行政争议,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