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原告段某甲诉被告李某某、赵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并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冰释前嫌,解开当事人千千结。
承办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的细心交流中发现双方均系亲戚或相处较好的乡邻,因此事已致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矛盾激化,若处理不及时有可能引起其他纠纷。针对被告赵某某否认原告系自己雇员,二被告要求追加房主段某乙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伤情构不成两个十级伤残,原告的损害自己也有过错等较大争议问题,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并到案发现场实地勘查。在现场勘查中,双方当事人及房主段某乙对案发事实、雇佣关系、工程承揽关系等进行了确认,同时承办法官也了解到原告与两被告均系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农村家庭。为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相邻关系和谐稳定,承办法官在开庭前主动联系二被告在外做工的儿子作为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承办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在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家属的积极沟通及交流下,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除已经支付的医疗等费用外,二被告的家属主动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剩余的赔偿款四万余元,本案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完毕。
今年以来,东川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涉农民事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护农民权利,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东川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