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法院汤丹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平台分别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和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情回顾:2017年被告余某向原告东川区某银行贷款,2020年贷款到期后余某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该银行诉讼到东川区法院要求余某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梁龙娇得知被告余某在外务工不能亲自到法院参加诉讼,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案件进行了线上调解。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情回顾:原告吕某与被告蔡某于2004年相识后确定同居关系,并生育一子蔡某某,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于2011年解除同居关系后,孩子跟随吕某生活至今,孩子的户籍登记跟随蔡某,为了方便孩子的生活、学习,吕某诉至东川区法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因蔡某现住福建省,到庭确有困难,但双方意见分歧不大,均同意通过微信平台对本案进行调解处理。
东川区法院汤丹法庭将不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创新工作形式,采用网上调解、微信平台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大力构建立审执一体化的派出法庭,加强“咨询—导诉—线上审理—执行”的一站式法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