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杨芮法官承办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就地调解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因建房引起的纠纷矛盾,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5月,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吕某某双方口头协商约定,被告将其位于东川区红土地镇法者村委会二组的自建房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建盖。该房建设完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20000元一直未付。被告辩称房子存在卫生间漏水和墙面漏水的问题,要求原告按照协议解决漏水问题。2021年6月15日,原告诉至本院。杨法官通过研究分析案情后,考虑到原告长期在外务工,且被告所在地的红土地镇法者村委会二组距城区较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到现场开庭审理。
8月18日上午,杨芮法官冒着大雨驱车前往案件现场进行勘查,通过对案涉房屋进行查验后,就地组织原、被告进行现场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经过杨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当即履行协议。
今年来,东川区法院积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巡回审理、现场调解、网上开庭等多元化方式,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做到让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