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村所户籍室接到群众肖某芬求助,其儿子王某身份证到期,但本人不方便到派出所办理,请民警帮助处理。
民警了解到:王某于2013年1月发生车祸,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户籍民警将这一情况及时转达给社区民警,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服务理念,社区民警吕家柱上门为其采集了照片,办理了身份证。
今后的工作中,新村派出所将一如既往地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