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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在路上 周末仍闻战鼓声
发布时间:2021-10-21 08:26:53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2021年10月16日、17日,东川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集中开展周末执行攻坚行动,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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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入铜都,寒风起微澜。10月16日早上,寒风夹着细雨,东川法院执行局16名执行干警从法院出发,分东西两路向铜都街道办事处的姑海村、阿旺镇的拖落村进发,沿线开展执行活动,逐个攻破执行案件。

征靴带尘泥,上门解纠纷。黄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并逃避法院执行。上午8:30,在申请人监护人黄某某的指引下,执行局局长赵先文带领执行干警驱车行至被执行人居住地木树朗村法窝小组,行至中途,由于山路崎岖,其中一辆车不能通行,干警们当即下车同申请人步行,20分钟后来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由于本案黄、陈二人离婚后仍然争吵不断,申请人黄某某看到陈某某后情绪激动,双方互相指责漫骂,为使案件正常执行、圆满解决,执行法官示意黄某某暂时回避。最终,在干警们耐心细致地劝导下,陈某某按照判决履行了抚养费用,抚养费纠纷得以实质化解,东路执行队伍取得“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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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强硬化,严厉促执行。被执行人徐某某系阿旺镇拖落村村民,在判决生效后拒绝向申请人赔偿损失,并多次表示不愿意承担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本案被执行人拒绝配合且仍然能联系上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上午10:00,北路的执行干警冒着连绵阴雨深入大山深处的拖落村,高海拔的山村已冷气逼人,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徐某某家,在向徐某某表明身份,并依法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后,徐某某仍然态度强硬,表明自己不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并扬言“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见被执行人态度消极,拒不配合,带队领导刘春波当机立断,指挥执行干警给徐某某带上手铐,强行将其带上警车,于中午13:50将其带至法院。在依法开展拘留程序之际,徐某某态度终于不再强硬,并打电话让其儿子将钱交至法院,依法履行了赔偿义务,执行干警当即联系申请人至法院,现场领取了赔偿款23643.60元。至此,西路执行队伍也取得了顺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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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又说理,老母教儿子。张某某与袁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袁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调查,本案被执行人袁某某下落不明,因此涉案金额虽小,但执行难度却很大。当天上午11:40,东路执行干警也来到了袁某某位于拖落村马脖子组的家中,家中只有其75岁的老母亲在家,袁某某本人不在,且电话也无人接听。赵先文局长从袁某某在外做生意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袁母晓之以法理,讲解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法院采取失信、限高措施后对袁某某将造成的影响,袁某某的母亲当场拨通袁某某的另一个手机号码,当即让袁某某将2700元劳务费缴到法院账户。当天,袁某某自觉履行了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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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曰,执行干警继续到碧谷街道的龙潭、大寨、绿茂、紫牛等村委会开展执行。通过两天的集中执行,执行干警共查找被执行人23人,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2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5件,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捍卫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束以后,昆明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扛红旗,保目标”办案竞赛活动,东川法院将积极行动,持续开展节假日集中攻坚,确保执行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圆满完成竞赛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