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东川区法院汤丹法庭到洒海村委会小新村小组巡回审理了两起因承包土地经营权引起的涉农纠纷案件。
水某与刘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承包土地经营权问题多次发生纠纷,2021年初,刘某种植在地里的玉米苗三次被水某拔除,刘某因财产损失诉至本院要求水某赔偿;水某则称涉案土地为自己的承包地,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承包地。
汤丹法庭杨华法官承办案件后,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并到村委会调查取证,也曾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协议。杨华法官考虑到涉案土地情况复杂,界限不明,为便于查清案件事实,方便群众诉讼,遂决定到争议土地现场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审理时,还邀请村民旁听,以达到宣传法律,教育群众的效果。巡回法庭场地虽然简易,但审判程序丝毫不“简陋”,整个庭审按部就班进行,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过程中,杨华法官让当事人再次确认争议的土地四至界限、面积,最终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两案都将择期进行宣判。
汤丹法庭认真贯彻审判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工作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有效地发挥基层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的前沿作用,利用派出法庭服务在第一线的,最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走进乡村,走进田间地头就地开展法律宣传,就地调解、审理案件,真正把法庭设在群众家门口、矛盾发生地,做到案件审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让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