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案传真

东川区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 破产案件
发布时间:2022-01-10 10:03:49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2021年12月31日,东川区法院裁定终结东川某公司破产程序,这是东川区法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清算案件。该案从受理至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耗时三个月,大大提升了破产案件审判效率。

2021年9月17日,东川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为有效提升破产案件整体审判质效,东川区法院根据破产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相对清晰,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9月30日,经东川区法院评审委员会评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指定了管理人。随后,东川区法院主动联系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协助指导管理人快速有序地开展清算工作,并于11月10日顺利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2月30日,管理人依照分配方案对债务人全部资产处置完毕并经债权人确认,向本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东川区法院于12月31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自昆明中院2020年6月制定《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来,东川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坚决贯彻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审判理念,采用简易程序,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完成了本案资产审计评估分配、债权审核确认、破产程序终结等工作,不仅节约了案件办理时间和成本,还有助于释放市场活力,推动东川区“僵尸企业”有效化解,助力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