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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委政法委获评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2-05-07 10:49:48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近日,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命名第三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东川区委政法委顺利获评。

近年来,东川区委政法委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民族团结为示范,切实在加强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地区安全等方面贡献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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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建引领,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出实效。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落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发力,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强化民族团结理论学习,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纳入支部学习内容,结合“主题党课”利用每周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增强民族团结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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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各政法机关力量,加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与化解力度,统筹推进和完善“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村委”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做好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经常性排查与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特殊时期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全面摸排影响民族团结因素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努力把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重大隐患。同时,及时化解少数民族地区涉及跨区山林纠纷、拆迁补偿、农民工工资等领域重大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提升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有东川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人民调解室”和“老马调解工作室”,为加强民族团结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不断推动自治和德治建设。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严格执行,以规立德滋养文明村风。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殡葬改革,破除丧葬恶意攀比、厚葬薄养等习俗乱象,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化管理,大接访等资源融入民情驿站内容,在已有的20个挂牌“民情驿站”的基础上,把民情驿站建成排查问题、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的有效载体,畅通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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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共筑民族团结一家亲。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七个专项行动”结合,充分发挥政法职能,协调区交警大队到回、汉聚居的腊利社区将影响群众出行的僵尸车统一清理,真正还路于民;每月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腊利社区开展打扫卫生志愿服务,为回族同胞打造一个干净、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统筹协调各政法基层单位,特别是有少数民族居住的乡镇法庭、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利用赶集日、民族节日等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粘贴宣传图册,加强民族团结政策宣传,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治观念,营造各民族大团结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