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3名听证员及检察干警经70余公里的山路赶赴刑事申诉人所在村小组,为四级肢体残疾刑事申诉被害人举办了一场“家门口”的公开听证会,这是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以来,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首例上门听证。
刑事被害人潘某某因被告人张某某在微信上冒充女子及其姐夫以各种名义被骗取近7万元,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继续向被告人张某某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潘某某。判决生效后,潘某某只获得6000元赔偿。被害人潘某某以被告人张某某诈骗残疾人,数额巨大,拒不赔偿申诉人损失,量刑畸轻为由向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包案院领导副检察长柳时飞认真审查案件,积极开展化解工作,考虑到潘某某家住东川区比较偏远的山村,山路崎岖,家庭是建档立卡户脱贫人口监测户,其属于肢体四级残疾人,行动不便,母亲已70岁,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全家生活靠其母亲的农村低保金维系,为让其少跑腿,便把公开听证会设在家门口,并邀请了我院听证员中的昆明市妇代会妇女代表、区残联工作人员、社区副主任担任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活动。
此次听证会由院领导亲自主持,通过充分地释法说理,为申诉人解开了心结,申诉人潘某某表示完全同意检察机关的办理意见,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会后,邀请的区残联听证员还为申诉人耐心讲解残疾人享有的政策待遇。
为扩大上门公开听证效果,东川区人民检察院把公开听证会既作为一次法治宣传的公开课,更作为法制宣传的普法课结合农村村社群众因年轻人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村在家老年人居多的实际,检察干警与听证员一起向群众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恐防暴等法律宣传材料,引导他们加强防诈反诈意识,更好地保护自己。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一线,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公开听证等方式,切实解决好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以依法能动履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东川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