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专事审判管理的综合审判业务部门,主要承担全院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通报、审判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今年来,审管办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统筹提升案件质效,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加大审判管理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工作纪律,坚持强化五项举措,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提升。
定期召开审判执行工作调度会,细化考核指标。为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确保圆满完成“落实巩固年”各项审执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调度例会制度,定期逐级召开工作调度会,针对存在的案件质效较低,部分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组织集体分析研判,开拓思路找症结,瞄准问题精施策,最大限度激发法官办案的内生动力,确保提升审判质效。
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组建员额法官评查团队。坚持发改案件评析会制度,定期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评析,明确案件瑕疵和错案认定标准。着力推进量化考评管理。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文书、庭审、卷宗三评查活动,逐项打分,立行立改,评优评先,有效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充分利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加强案件审理流程节点监管。制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加强对案件审限变更的审批和监控,杜绝随意扣除审限和规避审限管理的现象。对于以疑难复杂或有特殊情形为由提请报延的案件,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能提交院长进行审批;对于除报延外的其他审限变更案件,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变更申请的形式要件进行严格审核,最后提交院长进行审批;对于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的程序变更案件,要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后方可申请。在严格审限审批的基础上,坚持临界审限案件预警机制,强化对案件审限监控,避免案件超审限情况发生。
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制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等特殊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四类案件”的监管范围及监管主体,提高识别操作规范化水平,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将“四类案件”监管意识贯彻到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做到仔细分析、精准识别、主动汇报,加强监管。在办案系统中对“四类案件”进行标识,做到全程留痕,并建立监督管理台账,强化责任追究。
着力推进信息化管理。运用大数据,对案件运行态势进行研判、预测,实时监控、定期分析各个业务庭室执法办案情况及各项考核指标运行情况,为院领导宏观把握全院审判运行状况、合理分配审判资源、查找问题短板提供参考依据。有效实施全面、全员、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量。
下一步,审判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提升审判质效的工作目标,继续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精准地服务全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助力全院圆满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