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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后东川公安开出的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2023-03-13 15:04:46作者:东川区政法委来源:东川长安网

出租出借你的银行卡就能赚钱甚至日结上百元报酬你是否会心动呢?躺在家里就能“收钱”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那你就错了。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近日,东川区公安局因民派出所主动出击,查获一名出借银行卡参与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违法嫌疑人。

经查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从事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牟取不法利益仍将其名下信用卡出借给他人用于接收并转移网络犯罪赃款,徐某从中获利1100元,其行为已经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东川区公安局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东川区的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1200元的处罚。

下一步,东川区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土壤。

警方提醒:

一是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各类“卡”。无论是银行卡、电话卡这类的实物工具,还是账号密码、结算账户这类的电子信息,时常查验以防盗用,一旦丢失及时挂失,废弃不用记得注销,不可随意丢弃、买卖、转借。

二是莫要贪利走捷径,脚踏实地才是真。广大群众应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切勿被卡头卡商忽悠,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三是提高反诈意识,一键举报线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长、手段新、追查难,需提高日常反诈意识,遇到花样众多的诈骗名目,坚持“不听不信不帮忙、多问多查多拒绝”的原则,坚决守好思想防线,及时举报以绝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