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川区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四个“+”为抓手,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和民族团结相融合,绘就了一幅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动人画卷。
党建引领+民族团结,筑牢民族团结思想根基。围绕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抓党建促创建”的思路,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融入平安东川建设,着力解决民族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制度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东川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以党建为引领在全区各领域106个基层党组织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模范机关”等荣誉称号开展“品牌荣誉”创建行动,大力培育“头雁支部”32个,以“党建联盟”推动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融。三是抓实宣传发动。紧紧围绕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把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到“平安细胞”创建、法治宣传等活动中,结合“十百千万工程”,深入挖掘“太阳谷千鼓彝寨撬动美丽乡村小康梦”“彝族姑娘云丽的爱心与奉献”等亮点素材,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各民族间的文化认同感,推进民族和谐团结。
自治强基+民族团结,建设民族团结美丽家园。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自治新格局。一是搭建自治平台。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依托村、组党支部、党小组,推行具有民族特色的“火塘夜话”等议事模式,积极推进社区“一家亲”工作站建设,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目前,全区共建成桥北社区、碧云社区、团结社区、沙坝社区“一家亲”工作站。二是筑牢自治基础。全区170个村(社区)、1120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履约评议、“红黑榜”等机制,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依托全区3792个五级网格和城市建成区1981个“微网格”,推动居民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三是激发自治活力。积极开展各类先进评选活动,对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全国最美家庭、云南省道德模范的张顺东、李国秀夫妇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尊崇模范、学习模范,从模范身上汲取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增加道德荣誉感和道德践行力,进一步树立“德者受尊、崇德向善”价值观。
法治保障+民族团结,夯实民族团结社会基础。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法治保障基石,奏响民族团结强音。一是织密法律服务网络。依托已建成的1个区级、9个乡镇(街道),1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覆盖全区170个村(社区)的“乡村法治通”法律机器人,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织密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网络。二是打通法律服务壁垒。为解决行动不便群众诉讼难的问题,东川区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在6个村委会建立法官联络站就地化解纠纷,在汤丹镇和红土地镇“四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四中心”创新为“五中心”融合建设,同时在红土地镇北边彝族聚集地设立“德古巡回审理点”,在南边景区设立“花间巡游巡回审理点”,加上镇政府的“诉讼服务中心”,真正变“被动收案”为“主动治理”。三是抓实法律队伍建设。整合律师、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法治服务队伍,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制度,充分发挥511个法律明白人、19名专业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
普治融合+民族团结,激发民族团结动力源泉。着力加强示范带动创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以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保障发展为重点,把民族团结工作做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民心工程。一是深化示范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与东川区“雁阵”基层党建紧密结合,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列入全区各级党组织“品牌荣誉”主题,以点带面推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2022年以来,全区共有26个单位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突出单位,汤丹镇、碧谷街道、拖布卡镇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汤丹镇望厂村等13个村(社区)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红土地司法所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层政法单位。二是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乡镇(街道)配备民族宗教助理工作员,及时发现掌握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在回族聚集的店房社区建立“老马”调解工作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聘请了解社情民意、通晓当地民族语言、民族习惯的41名少数民族同胞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一站式”纠纷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到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开展普法,引导少数民族同胞尊法、守法、用法。三是服务保障民生。争取中央、省、市专项扶贫、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团结保障等项目,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针对易地搬迁进城的191户578人少数民族同胞,不断完善功能配套,建好“三站”“三场”“三馆(室)”,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少数民族群众办事、就业、就医“一站式”办结,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让搬迁的少数民族群众在新家园体会“乡愁味”,感受“故土情”,找到“新活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