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东川区司法局普法小课堂。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聚焦反诈的系统性、基础性法律,标志着反诈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常态化治理阶段。今天,我们就带大家读懂核心法条、认清诈骗套路、守住财产安全。
首先,我们明确法律定义,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来说,只要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APP、社交软件等线上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都属于法律明确规制的电信网络诈骗范畴。
结合日常高发案例,目前最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主要分为五大类,也是法律重点打击的违法情形。
第一类是刷单返利诈骗。骗子以“足不出户、高额佣金、简单点赞”为诱饵,先小额返利获取信任,后续以任务连单、充值解冻、流水不足等理由,诱导受害人持续大额转账,最终卷走全部资金,是受害人数最多、案发率最高的诈骗类型。
第二类是虚假投资理财、网络贷款诈骗。骗子搭建虚假理财平台、贷款渠道,包装专业导师、内幕消息、低息无息贷款等噱头,诱导群众充值投资、缴纳保证金、解冻费,最终操控平台数据,致使受害人血本无归。
第三类是冒充客服、公检法诈骗。骗子冒充电商客服、快递人员、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捏造订单异常、快递丢失、账户涉案、涉嫌违法等虚假事由,恐吓诱导受害人转账到所谓“安全账户”,针对性侵害中老年、网购人群。
第四类是冒充熟人、领导诈骗。通过盗取社交账号、伪造头像昵称等方式,冒充亲友、单位领导,以急需用钱、应急周转、代付款项等理由,紧急要求转账,利用人情关系实施诈骗。
第五类是裸聊敲诈、征信修复、游戏交易诈骗。通过诱导裸聊录屏、声称可修复不良征信、低价买卖游戏账号装备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或骗取转账,侵害青少年和年轻群体权益。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直接实施诈骗才会违法,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号,帮诈骗分子转移资金,同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本法重点管控的内容。
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法律还明确了多方主体责任。针对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法律要求严格落实实名制、风险核验、预警拦截等义务,从源头堵塞诈骗漏洞;针对普通公民,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在这里提醒大家,所有电信网络诈骗,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目的都是诱导转账汇款。牢记核心反诈准则:陌生来电不轻信、未知链接不点击、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凡是刷单返利、高薪兼职、陌生客服退款、公检法办案转账、熟人紧急借钱、征信修复的,通通都是诈骗!
同时,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绝不租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切勿贪图小利沦为诈骗“工具人”。一旦遭遇可疑诈骗、不慎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转账记录,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银行申请止付冻结,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学法于心、守法于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我们筑起了法治防护屏障,希望大家主动学法懂法、积极反诈防诈,自觉抵制各类诈骗行为,主动举报涉诈线索,携手筑牢全民反诈、全社会防诈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