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东川区司法局普法小课堂第十六期。今天我们共同学习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认清黑恶势力,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很多人以为黑恶势力只有打打杀杀的暴力团伙,其实日常里的软暴力、暴力催收、欺行霸市、基层霸痞都属于打击范围,我们先看两部核心法律依据。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这条法条专门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法律还规定,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深挖“保护伞”。
另外,《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上门骚扰、堵门讨债、不停电话恐吓,这些看似没有动手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第二,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的专门法律。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第八条还写明: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配合反有组织犯罪的义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生活中这几类都属于恶势力范畴:村霸街霸、垄断菜市场的团伙、套路贷暴力催收、聚众堵工堵门、网络水军抱团恶意施压,还有拉拢腐蚀基层干部的利益团伙,全部在依法打击范围内。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一阵风,而是长期法治工作。普通人要做到三点:
第一,不围观、不跟风参与聚众闹事,绝不加入任何帮派性质的团伙;
第二,如果遭遇软暴力、恶意骚扰、恶意垄断欺压,保留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等证据;
第三,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司法局举报。
法网恢恢,恶必有惩。学好法律,擦亮眼睛,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